明光家書 (2018年1月)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17是令人身心疲累的一年,個人方面,除外父之外,幾位相識多年的弟兄相繼離世;母親輕微中風;又有親友健康出現問題。工作方面,多位得力的同事因為不同的原因而退下火線,而我們面對的挑戰卻沒有減少,眼見同事的日常工作,如出版及往學校和教會主領聚會並無減少(近500場);再加上20週年紀念的各項活動;新開展的「永遠的父母:離婚以後,為孩子多走一步」計劃;以及年底的賣旗,大家就像參與一場沒有中場休息的馬拉松,十分吃力,感恩的是上帝對我們的看顧亦從未減少。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為甚麼要讓座給老弱傷殘?為甚麼長者和兒童可以有乘車優惠?不是人人平等嗎?為甚麼社會要幫助弱勢群體?為甚麼對不同的人要有差別對待?在人人生而平等的大前提下,平機會為甚麼不爭取一刀切取消社會上任何差別對待?原因很簡單,因為政治正確不等於正確。平機會的成立原意正是要幫助弱勢社群,為一些沒有能力為自己出頭的人發聲。

但打開平機會最近有關《歧視條例檢討》的公眾諮詢文件,大家便可清楚看到,平機會的工作已經變了質,她想成為一個可以移風易俗,改變倫理價值的機構。於是,本來很明顯不是弱勢群體的單身人士及同居人士,平機會在檢討應否將現有四條歧視條例合併的時候,也魚目混珠地以平等機會及保障他們之名,引入了所謂事實婚姻關係,不單要令同居關係獲得猶如婚姻的社會及僱傭福利,更建議將市民的家庭責任擴展至前同居伴侶的子女及父母,甚至以人權為理由提倡讓單身人士領養及進行人工受孕。這已經遠遠超出扶助弱勢的目標,而是要藉反歧視之名改變社會對婚姻和家庭的觀念,平等得過了火位。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今日的香港正處於對立與兩極化的境況中,在面對具爭議性的議題,我們究竟應該寸步不讓堅持己見,還是保持開放的態度,坦誠地與光譜的另一端溝通?當你以為爭議只會出現在政治議題上,但其實卻已逐步滲透到其他事務上,包括社會服務。從香港小童群益會協辦「一點粉紅2014」的事件上,你是否同樣感受到一種難以言喻的壓逼感正將大家推向光譜的兩極呢?

 

小童群益會事件始末

同性戀運動組織大愛同盟及粉紅同盟仿效新加坡在今年6月15日舉行「一點粉紅」活動,並得到社福機構香港小童群益會作協辦團體,事件引來連串爭議。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人和人之間最遠的距離是偏見,明明彼此都在對方眼前,但比鄰若天涯。

人和人之間最近的距離是微笑,雖然彼此本來並不相識,但沒隔膜圍牆。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斯托得牧師(John Stott)於7月安息主懷,他是1974年《洛桑信約》的主要起草人;而《洛桑信約》最重要的影響,是確立傳福音和社會關懷同樣重要。可惜,香港不少教會雖然知道社會關懷的重要,但在實踐上仍然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明光社過去十多年致力的就是推動及協助教會實踐社關。

在暑假期間,我們首次舉辦了親子貧窮體驗之旅,讓父母陪同子女一起接觸在社會邊緣上掙扎的弱勢群體。而在下半年,我們亦會首次舉辦社關神學課程和青年社關領袖訓練,務求令弟兄姊妹不單知道社關的意義,更願意付上時間和心力,身體力行去參與。

當然,在社關的問題,最具挑戰的仍然是同性戀的議題,面對一些同志團體有意無意的扭曲和攻擊,以及不知就裡的社會人士及弟兄姊妹的誤解,心情難免有時忐忑,但擇善固執是令我們在社關路上不會迷失方向的指南針,我們執著並不是以為自己是審判者,而是明白自己必須緊緊跟隨那造我們的主,我們將繼續以堅定的態度關心同性戀者,但反對同性性行為。

同運真面目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紀念,最近往歷史博物館看了相關的展覽,又看了一齣有關香港基督徒參與革命的舞台劇斜路黃花,重溫有關楊衢雲和道濟會堂的歷史。在推翻腐敗的滿清政府的革命事業,無論國父孫中山以及不少烈士和開國元勳,其實都是基督徒,而香港的教會和基督徒因為香港的獨特地位,在革命事業上扮演了積極的角色。

香港基督徒對國家和社會的關懷有其悠久及深遠的歷史,政教其實本來就不是完全分割的,而基督徒對社會的關懷層面十分之廣闊,包括針對最基本的肉身需要,例如醫療和扶貧;亦有針對文化層面的,例如反對纏足和妹仔制度;甚至在政治層面上,投身推翻滿清的革命。而要推動上述的工作,教育、出版和實際行動都是不可缺少的。

可惜的是,由於福音派的傳統,過份傾側於靈魂的得救,著眼於永生而輕視肉身和現實世界,以及國內政教不分的負面經驗所影響,因此,教會對政治敬而遠之,令基督徒關心政治的傳統成了明日黃花。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如果我們就是耶穌基督的薦信,就是地上的好見證,那麼,教會實應思想如何好好地與社會同行。但我們要與誰同行?耶穌在世傳道的榜樣,是很好的參考:「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貧窮的、被擄的、瞎眼的,就是社會中需要受助的一群,在今天的社會,可能就是一些身體有軟弱的、精神情緒出現問題的、曾嘗試自殺的,以及他們無助的家人。

今年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將推出「真繫.好弱勢」生命倫理對談系列,就是想推動教會回應弱勢群體,增進對他們的了解,切實關愛,提供協助,而不是單單地叫他們「平平安安的回去吧」。我們相信,這樣的教會,才是「真繫‧好教會」。

另外,在今年5月底,研究中心亦會舉辦有關教會與80、90後的研討會,敬請踴躍參加。

蔡志森    |    明光社 總幹事 (前香港電台高級記者、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成員)

    若果一個有宗教信仰或不贊成同性戀的記者,在報導同性戀問題時,只訪問一些濫交的同性戀者,以及一些反對肛交人士的意見,大家一定會認為這個記者不夠中肯和專業。相反,若果一個支持同志運動的記者,只單方面描述一些同性戀者聲稱受到歧視,認為同性婚姻是他們的人權,而沒有剖析他們所謂的歧視是由於價值觀的差異,還是一些非理性的惡意行為,究竟這個記者是否專業?若果一個電台節目主持人認為同性戀沒有問題,又假定同志團體是弱勢,認為自己需要為民請命,替天行道,公然偏幫同志團體,究竟他算不算持平?
 
  作為傳媒工作者,基於正義感,重視公平,因此多點報導弱勢群體的新聞是可以理解及值得支持的,但客觀持平是處理任何有爭議性的社會問題時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也是傳媒工作者的天職。若說有宗教信仰的人不應將自己的信仰強加於其他人身上,同樣,傳媒工作者也不應將自己的信念強加於其他人身上。